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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国
英 国 概 况 国名: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(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) 国旗:呈横长方形,长与宽之比为2∶1。为“米”字旗,由深蓝底色和红、白色“米”字组成。旗中带白边的红色正十字代表英格兰守护神圣乔治,白色交叉十字代表苏格兰守护神圣安德鲁,红色交叉十字代表爱尔兰守护神圣帕特里克。此旗产生于1801年,
国歌: 《上帝保佑女王》 "God save the queen"(如在位的是男性君主,国歌改为"God save the king") 国花:玫瑰花 国鸟:红胸鸽 国石:钻石 科学节:1831年开始,一年举办一次 科学周:1994年开始,在每年的3月举办 国家政要:女王伊丽莎白二世(Queen Elizabeth II),1952年2月6日即位,1953年6月2日加冕;上院议长兼大法官欧文勋爵(Lord Irvine of Lairg),1997年5月任上院议长;下院议长迈克尔·马丁(Michael Martin);首相戈登·布朗 (Gordon Brown),2007年6月27日接替布莱尔正式出任英国首相。
首都:伦敦(London);人口:728.5万(1999年)。最热月份为7月,一般气温在13℃-22℃;最冷月份为1月,一般气温在2℃-6℃。 行政区划:分英格兰、威尔士、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。英格兰划分为43个郡,苏格兰下设29个区和3个特别管辖区,北爱尔兰下设26个区,威尔士下设22个区。苏格兰、威尔士议会及其行政机构全面负责地方事务,外交、国防、总体经济和货币政策、就业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仍由中央政府控制。伦敦称“大伦敦”(Greater London),下设独立的32个城区(London boroughs) 和1个“金融城”(City of London)。各区议会负责各区主要事务,但与大伦敦市长及议会协同处理涉及整个伦敦的事务。此外,英国还有12个属地。
简史:公元前地中海伊比利亚人,比克人,凯尔特人,先后来到不列颠。1-5世纪英格兰东南部为罗马帝国统治。罗马人撤走后,欧洲北部的盎格鲁人、萨克逊人、朱特人相继入侵并定居。7世纪开始形成封建制度,许多小国并成七个王国,争雄达200年之久,称“盎格鲁—撒克逊时代”。829年威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统一了英格兰。8世纪末遭丹麦人侵袭,1016年至1042年为丹麦海盗帝国的一部分。其后经英王短期统治,1066年诺曼底公爵渡海征服英格兰。1215年约翰王被迫签署大宪章,王权遭抑制。1338年至1453 年英法进行“百年战争”,英国先胜后败。158 政治:英国的宪法不同于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,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,它是由成文法、习惯法、惯例组成。主要有大宪章(1215年)、人身保护法(1679年)、权利法案(1689年)、议会法(1911、1949年)以及历次修改的选举法、市自治法、郡议会法等。苏格兰另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。政体为君主立宪制。国王是国家元首、最高司法长官、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“最高领袖”,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、各部大臣、高级法官、军官、各属地的总督、外交官、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,并有召集、停止和解散议会,批准法律,宣战媾和等权力,但实权在内阁。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,由国王、上院和下院组成。上院(贵族院)包括王室后裔、世袭贵族、新封贵族、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。1999年11月,上院改革法案通过,除102名留任外,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,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。下院也叫平民院,议员由普选产生,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,任期5年。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。政府实行内阁制,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,向议会负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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